12月26至27日,盘山县河长办会同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局(县海洋与渔业局)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水利局、县林湿保护服务中心、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服务中心等8个评审单位对盘山县13个镇(街道)级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。
考核组依据考核细则内容,通过听取各镇(街道)河长工作汇报,采取现场检查,查阅台帐、资料,现场打分,现场统计得分,现场确认签字等方式,让考核全过程在阳光下。
本次考核不但发现各镇(街道)级河长制工作中的亮点,同时也发现个别镇(街道)级河长制的不足之处,通过相互比较借鉴,提高认识,为今后如何更好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。